首页 > 专业动态

用他人信息为客户开卡,通讯店老板获刑六个月

2017-04-05  

为招揽更多客户办理手机卡,广东一通讯店老板利用电脑内的“信息读写器”程序干扰“实名登记系统”,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新开卡的客户,让客户不进行实名制登记也能使用新的手机号码。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判处通讯店老板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自2012年起,被告人刘某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开设了一家手机通讯店,经营手机配件、充话费、办理移动电话卡等业务。2016年7月19日10时许,公安民警对该通讯店进行检查,发现刘某使用的一台电脑主机内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2462条。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该电脑主机内的“实名制登记系统”具有读取到“CVR-100U”设备上的居民身份证信息的功能;该电脑内的“信息读写器”程序具有修改“实名登记系统”读取信息的来源的功能;“信息读写器”程序具有干扰“实名登记系统”读取居民身份证信息的功能。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手段、悔罪态度及案件起因等,对被告人刘某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上一篇: 父母诉儿不赡养,儿子拒履被判刑

下一篇: 股东逾期未归还公司借款的司法救济

浏览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