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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2.20”滑坡事故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5-12-29  法制网

法制网深圳12月28日电深圳市公安局今天向记者通报:深圳“12.20”滑坡事故12名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据通报,1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区滑坡事故发生后,警方立即介入调查。截至目前,已依法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及滑坡事故相关责任人共12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深圳市公安局指出,下一步,深圳警方将全力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查处。

据悉,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于城市绿化管理行业,承接余泥、渣土及建筑垃圾受纳场、纯土受纳场的管理等业务。

此外,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今天通过其官方微博通报称,12月27日21时,公安机关接报称,在深圳市南山区某小区有人坠楼。接报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现查明,坠楼者系自杀身亡,排除他杀。死者身份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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