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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以信息化助推

2015-11-20  法制网

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今天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曹建明强调,电子检务工程是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网络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全面扎实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为深入贯彻中央部署要求,最高检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建设电子检务工程的重大战略。电子检务,是国家电子政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大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的大趋势,更加重视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全面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重大举措,是基于信息技术而创立的新型检察工作模式,也是影响深远的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革命,对于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推进电子检务工程,要充分借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宝贵经验,统筹把握好四大关系。一是把握好顶层设计和鼓励创新的关系。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从一开始就要坚定不移地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四统一”原则,坚持全国“一盘棋”。在“四统一”前提下,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探索研发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的辅助化、工具型、实用性、外挂式特色应用系统软件,为完善和深化电子检务工程提供新鲜经验。二是把握好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既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考虑当前检察工作的需要,也要着眼长远发展,包括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各项要求,具有适度的超前性,提升信息系统兼容性,为未来发展留足升级空间。三是要把握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既要坚持整体推进,按照最高检部署的时间表统筹推进,又要重点突破,优先把资金投向急需的项目。四是要把握好加快进度和安全保密的关系。各级检察机关要一手抓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一手抓安全保密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建立全面覆盖网络和应用系统的检察信息化安全保密保障体系,落实安全保密“一票否决制”,不断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当前,要着力推进三个大平台建设。一是要坚持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和核心,完善司法办案信息平台。要围绕法律法规新变化、信息技术新发展、业务部门新需求、检察机关新职能,加强统一业务系统升级完善和功能拓展。要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快完善各项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更加重视与其他执法司法信息资源的对接,实现大数据在侦查办案中的广泛应用。二是要完善队伍教育管理信息平台,推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要加快建设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文献资源共享系统建设,更加注重信息化在队伍监督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三是要依托电子检务工程,拓展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的范围、种类和方式,完善检务公开和“一站式”办事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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